隔爆外殼通常是指能夠承受內部爆炸壓力,并能阻止爆炸火焰向周圍環(huán)境傳播的防爆外殼。這種外殼需要具備耐爆性和隔爆性兩種特性。在材質選擇上,隔爆外殼大多采用金屬材料,以滿足對殼體的機械強度要求,確保設備內部發(fā)生爆炸時產生的爆炸壓力不會損壞外殼。常見的材質包括碳鋼、鑄鋼等。
鑄鐵材質的使用限制
- 重量增加:鑄鐵產品要達到與鋼材料同等強度,其重量會增加很多。
- 特定條件下的使用:標準中要求采掘工作面的外殼,只有在裝配后外力沖擊不到,而且容積不超過2000立方厘米的情況下,才可以使用不低于HT250牌號的鑄鐵材料。
其他材質的使用
- 非金屬材料:根據(jù)GB3836.2附錄F要求,只有外殼容積不大于2000立方厘米的情況下,才可以用非金屬材料制成。
- 金屬材料的成分要求:對于金屬材料,除機械性能外,還需考慮其機械火花點燃爆炸性氣體-空氣混合物的性能。不同類型的電氣設備金屬外殼的材料成分有不同的限制,例如Ⅰ類EPL Ma和EPL Mb電氣設備金屬外殼的材料中鋁、鎂、鈦和鋯的總含量不允許超過15%(按質量百分比計),并且鈦、鎂和鋯的總含量不允許超過7.5%。
綜上所述,隔爆外殼在特定條件下允許使用鑄鐵材質,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標準和要求。在實際應用中,應根據(jù)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材質,以確保隔爆外殼的安全性和可靠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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