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品詳情
一、越鴻—操作流程客戶需了解;
1、接單
提供貨物資料:品名,件數,重量,箱規(guī)尺寸,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貨人名稱、地址、電話、出貨時間,發(fā)貨人名稱、電話、地址,繕制托運委托書至貨運代理人。
2、交接單/貨物
航空貨物入境時,與貨物相關的單據也隨機到達,貨運代理人根據相關信息向海關申報。
3、理貨與倉儲
當貨物送至相關的貨站后,貨運代理會根據航空公司的運單號碼,制作主標簽和分標簽,貼在貨物上,以便于起運港及目的港的貨主、貨代、貨站、海關、航空公司、商檢、及收貨人識別。
4、提貨
報關、報檢等手續(xù)完成后,貨主須憑蓋有海關放行章、動植物報驗章、衛(wèi)生檢疫報驗章的進口提貨單到所屬監(jiān)管倉庫付費提貨,或由貨運代理公司根據委托人需求,安排送貨到指定地點。
二、大陸快遞至臺灣注意事項;
1、快遞空運臺灣重量達到20公斤以上需要客人提供臺灣收件地址的身份證號碼以實名認證。
2、快遞空運臺灣如果收件人填寫的是公司名需要提供公司統(tǒng)編方便清關順利。
3、快遞空運臺灣全境派送、離島區(qū)域派送需加收派送費用。
4、快遞空運計費重量取材積實重相較之大者,計算公式為:長(cm)*寬(cm)*高(cm)/6000。
三、到臺灣物流增值服務;
1、外包裝必須符合內裝物本身的要求:如防壓、抗沖擊、防霉、防銹、防震、防靜電等。
2、外包裝必須符合“裝卸機械”和“裝卸方式”:如叉車作業(yè)、吊車作業(yè)以及人工裝卸等。
3、外包裝必須符合“儲存”適應性:如嘜頭、標志的易于識別性,存放場地及設施的適應性等。
4、外包裝必須符合“運輸工具”的適應性:如空運、陸運等。
5、外包裝必須符合“包裝作業(yè)”的適應性:如周轉箱及參展物品二次包裝的方便性等。
6、單件超重貨物必須要9CM以上的卡板腳(原木包裝大部分國家需提供熏蒸證明)。
7、所有出口貨物的外包裝都要完好無損。特別是外包裝軟綿綿或只是用一層紙來做外包裝材料的,這種貨物要重新更換完好的紙箱包裝走貨。
8、所有貨物的內包裝空隙都不允許太大,特別是易碎物品,必須不能有空隙。
9、所有包裝如是經過改材積,或者是外包裝不是很完好的貨物,必須當著客戶的面在所有越鴻運單上蓋上“易碎物品/包裝不合格”的印章。
10、易碎貨物需貼上易碎標簽,且在裝卸貨時要輕拿輕放,裝車時泡貨裝上面,重貨裝下面,避免以重壓輕。
11、有些客戶交貨時為達到優(yōu)惠重量段,不允許在貨物里加石頭、沙子、磚頭等不符合運輸條件的雜物。
12、在優(yōu)惠重量段的泡重貨物都必須要有標準的外包裝箱,否則不可按優(yōu)惠重量段收費。
13、所有木架包裝的貨物都必須用紙皮或薄膜紙重新包裝。